基督山伯爵
首先值得注意到的是,对于小说这种载体,如果真的静下心来去看确实往往用不了多少时间,虽然我看完《基督山伯爵》的时间横跨了一个多月,但实际阅读时间只有三天。所以如果如果可以的话,今后还是多读读书吧。虽说看的不会多仔细,但至少比刷手机回来的好些吧。
回到读后感,从哪里说起呢。先从所谓“爽文鼻祖”这个说法开始吧,说起来我也正是因为在知乎上看到有这种说法才来看这本书的,这种说法怎么起源的我没考证,但从阅读来看确实有些爽文的风范。当然因为是两百年前的小说了,从爽度上来说显然是不如当代网文的,毕竟梅塞苔丝嫁给费尔南然后还生子了这种情节妥妥的大毒点放现在。全书我觉得最爽的两个桥段一是莫雷尔一家在基督山面前叙述父亲的遗言——在基督山伯爵这人出场后第一次出现埃德蒙•唐泰斯这个名字,说实在的看到这真是有种肾上腺素飙升的快感;二是梅塞苔丝和基督山的一系列情节,包括初见的震惊、温室的试探、和最后书房的真相大白,特别是基督山对梅塞苔丝阐明自己为何而复仇的段落
“我以我的灵魂担保,夫人,我对您说的这些事,就是他干的。何况,他还干过更见不得人的事,他身为法国公民,却去投靠英国人!他出生在西班牙,却去跟西班牙人打仗;他受恩于阿里,却出卖、杀害了阿里。跟这些丑事相比,您刚才看到的那封信又算得了什么呢?那不过是失意的情人设下的一个圈套,对后来嫁给了他的那个女人来说,我承认,而且我也理解,这是可以原谅的,可是对一个原来要娶这个女人的男人来说,这是无法原谅的。好吧!法国人没有惩处这个叛徒,西班牙人没有打死这个叛徒,躺在坟墓里的阿里,也没能惩罚这个叛徒;而我,被出卖,被谋害,被埋葬在另一座坟墓中的我,靠着天主的仁慈从这座坟墓里爬出来了,我理当为天主来报这个仇。天主派我来就是为了报仇,现在我来了。”
这段自白实在是太过瘾了,颇有种《雷雨》里侍萍的“命,是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这句话的宿命与爽感,当然从时间线上来说《基督山伯爵》更早。
然后既然谈到这句话,不得不谈的就是这本书极其重的宗教色彩了,特别是随着复仇的开始后大段大段的“天主”的出现。一方面浓烈的宗教色彩,宿命论般的情节设计极大丰富了这本书的戏剧性与精彩度——说实在的这书读起来很多地方都有种戏剧的感觉,可能是大仲马风格还没调整过来或是那个时代小说都这么写?另一方面毫无疑问也降低了爽度,最后唐格拉尔居然活了下来,实在是让人觉得不爽。
当然或许这真是名著和网文的差异嘛,一方面确实网文很难写出这么丰富的群像和戏剧冲突——事实上网文要这么写大概率会没人看,一方面或许这就是时代限制吧。
复仇的过程颇有种幕后黑手般的既视感,缺乏正面的冲突,基督山隐藏在幕后操纵着冲突展开达成复仇的目的,要是有幕后流网文能写到这地步应该还是很爽的。但复仇这件事如果不正面冲突多少会让人不爽,卡德鲁斯死前埃德蒙•唐泰斯自揭身份这段挺爽,唐格拉尔压根没死表明了身份也没啥意思,德•维尔福只能说是活该了,造孽过多的下场,可惜疯掉了,也没啥意思,费尔南更是自杀的,甚至不知道基督山的身份,实在是无趣的紧。按理说基督山对梅塞苔丝的那段自白其实应该在这三位面前说出来,以审判的方式阐明他们的罪行,然后在“天主”的加护下亲手血刃这三人。不过要这么做就网文了些,而且估计也不被当时的道德所容忍?
海黛这一角色感觉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梅塞苔丝的补偿,梅塞苔丝嫁给了费尔南还生了阿尔贝,所以补偿给了基督山伯爵海黛。就感情戏方面实在是没有梅塞苔丝深刻。另一方面梅塞苔丝这一角色最后也沦落到了母亲的框架下,实在有点贾宝玉说的从明珠变成鱼目的遗憾感。
最后是法利亚神父,妥妥的外挂老爷爷的存在,最后基督山伯爵动摇又跑回监狱靠着神父留下的遗作振作起来,这段情节无疑是爽的,或者说令人震撼。
大概就这些了,看完后看的过程中的感想大概都在这了,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但说句实话我认为出于某种身份上的庄重或是某种严肃的态度使得这部小说不够刺激,但多少又提升了这部小说的地位——严肃文学上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不至于流俗。